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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法官金斯伯格——“臭名昭著”的一生
2021-06-02 16:16 陈然 

文/陈然


       “我当然希望我成为多数意见中的一员,但如果有必要,我一定要发表异议意见。”

——金斯伯格

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果把人类的历史比作一片繁芜丛杂的树林,那么“歧视”必定是树林道路上的层层荆棘。

      平等,是人类所追求的永恒命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阶级、人种、性别或多或少地成为枷锁,让人类前进的道路充满艰辛。但所幸,总有先行者不顾喧哗与阻挠,执着地打破枷锁与束缚。金斯伯格,便是其中之一。

      鲁斯·巴德·金斯伯格,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历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她的一生,是“臭名昭著”的一生,也是辉煌灿烂的一生。


 / 做个淑女,并保持独立 /


      1933年,金斯伯格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在那个普遍贫穷、人人都因经济危机而惶惶不可终日、连温饱都成问题的年代,没受过大学教育的父母却赠与了小金斯伯格一大笔财富——教她爱上学习。

      母亲在金斯伯格的青少年时期罹患癌症,但为了帮助金斯伯格学业的完成,顽强地与癌症斗争了好几年。而金斯伯格也不负期望地孜孜求索,积累丰富的法律知识。这些法律条文,在她踏上法律之路后,成为她手中最强大的武器。

      提起父母时,头发已花白的金斯伯格一改惯有的严肃神情,似乎想起了什么,露出了孩子般的笑容,似乎在回忆,又似乎在怀念。

      “我的母亲不厌其烦地教会了我两门课,第一件就是‘做淑女’和‘保持独立’。做淑女意味着不要被愤怒这种无谓的情绪影响;而保持独立,意味着你当然可以选择遇见一位白马王子并和他共度余生,但请务必记得,先照顾好自己。”

      在后来的法官生涯中,金斯伯格遇到了许多不同甚至于荒谬的反对意见。面对异议时,她总是想起母亲劝告。正因如此,人们印象中的女大法官总是风度翩翩;她也遇到了共度一生的伴侣,在后来的六十年里,他们相互扶持,共度生活里的风风雨雨。

      那段童年时代早已随着金斯伯格的头发发白远去,却在她之后的人生旅途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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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能进入这个房间 /


      因为优异的成绩,金斯伯格先后考入了康奈尔大学和哈佛大学。康奈尔大学的男女比例是4:1,而哈佛大学法学院开始向女学生招生是始于五十年代后期。金斯伯格成为了法学院仅有的9名女性学生之一。

      在哈佛求学期间,她成为了“哈佛法律编辑”,这是一个需要优异成绩的职位,足以证明金斯伯格的优秀。但即便如此,在1959年金斯伯格毕业后,纽约仍然没有一家律所愿意雇佣一名女律师。

     “当我被派去拉蒙特图书馆的旧阅览室核对一些资料,门口有一位男士对我说‘你不能进去,因为你是一名女性’。一所高等学府的雇员能说出这样的话,让我哑口无言。类似于‘你不能进入这个房间’这样屈辱的时刻还有很多,后来我们院长请所有女同学开了一次派对,在会上他询问我们‘为什么占据了这个本该属于男性的这个职位’。”

      当说起这些过往时,金斯伯格的语气中并没有愤怒或是抱怨。那些让她感到屈辱的时刻,都成为了她日后在法庭上陈述女性所遭遇社会不公的铿锵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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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年代的美国风云激荡,马丁·路德金“我有一个梦想”宣言拉开了轰轰烈烈的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黑人运动的开始也让越来越多的女性意识到需要解放,但在60年代的美国法律中,仍有大量类似“大部分的雇主可以随意解雇怀孕的女性”、“丈夫是这个社会的主人,应由他选择家庭住址”条文,女性的地位依然低下,她们被认定为“二等公民”。

      所幸,这不过是黎明前的黑暗,曙光将要来临。

      一石激起千层浪。要求女性解放的呼声日益高涨。鲁斯并没有参加游行运动,而是用自己的方式,向时代喊出自己的声音。


/ 臭名昭著的RBG /


      1963年,鲁斯在罗格斯大学开设“性别与法律”这一门新课程。60年代末,她追随民权律师瑟古尔的脚步,开始处理相关法律诉讼,也开始着眼于法律在保护女性权益方面的研究。

      1973年,金斯伯格在最高法院上完成了第一次为女性的辩护。在法庭陈述的环节,她不仅捍卫、保护了当事人因其女性身份而被剥夺的权利,更是向全社会陈述了自美国建国以来以男性为核心的男权社会是如何对女性进行潜在压迫。

      “尊敬的首席大法官,请允许我在庭上做出如下表述。今日的女性,正遭受到来自职场的歧视,跟少数民族歧视一样普遍,且难以觉察。对性别的歧视,暗示着一种优劣的判断。这种歧视让女性不得竞争高收入的工作,无法晋升。它认定女性生来要服务于家庭和育儿。这些歧视都造成了一种后果:所有的女性被禁锢在低男性一等的社会地位之中。

      “我不为女性争取优待,我只要男性同胞们把踩在我们脖子上的脚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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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场肃静,掷地有声。金斯伯格很紧张,却也很平静。她的语调并不高昂,却有着激动人心的力量。

       她们赢了。

      这是金斯伯格第一次在最高法庭上辩论,赢得光彩漂亮。她让所有的法官、陪审人员,真切地体会到,这不是像他们原先认为的那样,只是一件小事情或者是关于某条微不足道的法律条文的讨论,而是走向平等与自由的第一步。


      何为女权?女权运动的目的从来都不是盲目地颠覆以男性为尊的男权社会,建立以女性为尊的社会。基于性别的歧视,伤害的其实是每一个人。金斯伯格所追求的,是男女民权的平等。


1975年,金斯伯格再次在法庭上进行辩论,而这一次的当事人并非女性,而是一名因其“家庭主夫”身份而无法领取社会保障金以抚养孩子的男性。


       一如既往,她陈述观点、讲述事实,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她向所有人证明了性别歧视的广泛性和严重性。


       她又一次地赢了。

       1975年,金斯伯格质疑路易斯安那法律允许女性选择退出陪审团;1977年,金斯伯格质疑法律为男女提供不同的遗属抚恤金......在最高法院的六场法庭辩论中,金斯伯格赢得了五场。

      她一步步地让“性别歧视”这一名词频繁地出现在大众面前,推动法律地逐步完善。70年代,金斯伯格用一桩桩法案堆砌起了一座法律堡垒。


      80年代,金斯伯格被总统提名,1993年,她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二个女性大法官。

      在就职期间,就像她在70年代一反传统的男权压迫、提出女性解放那样,她对于判决提出了许多的“我反对”。特立独行的她在美国掀起了一阵狂潮,她也因此被称为“臭名昭著的RBG”。

      “如果尖锐的批评完全消失,温和的批评将会变得刺耳。如果温和的批评也不被允许,沉默将被认为居心叵测。如果沉默也不再允许,赞扬不够卖力将是一种罪行。如果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那么,唯一存在的那个声音就是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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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把这个已经年过八旬的老奶奶的头像印在T恤上、杯子上、枕头上,甚至出了一本叫做“臭名昭著的RBG”的书,不过是在用调侃的方式肯定金斯伯格所作的贡献。

       她的出现,让这个社会多了一些声音。每一次“我反对”的声音格格不入,却掷地有声,那是她一生的追求,也是她一生的缩影。

       如今的时代纷繁复杂,互联网让所有群众都有了发声的权利,但是热闹的喧嚣好像不过是另外一种方式的沉默。

      身处在舆论的漩涡中,我们很容易被愤怒裹挟,只见攘攘之人群,却忘记了自己原来的方向。我们从来不厌恶金斯伯格,相反的,或许我们缺少的,是像金斯伯格那样“臭名昭著”的勇气。

编辑 田静怡
审核 甘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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