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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的归处 ——从《丁登寺》解读华兹华斯的“人与自然”观
2022-06-16 16:06 张德杭 

文/张德杭


  华兹华斯是英国18-19世纪的浪漫主义诗人,也被称为“湖畔派诗人”。他的诗歌以优美的自然田园风光的描写,激情直白的情感表达以及日常化、田园化的语言风格而闻名于世。作为自然诗人,他的诗歌中常寄托着对自然田园的热爱赞美之情,诗歌《丁登寺》就是一首表现热爱大自然的代表作。在《丁登寺》中华兹华斯描述了从孩提时一路走来自然对之于自己的意义和作用,自己之于自然的态度,其中蕴含着他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观。我认为,华兹华斯在《丁登寺》中呈现出来的是一种以人为价值主体的自然观,他将自然认为是人“灵魂”的归处,自然给予他力量,给予他爱和抚慰。他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因为他将自然认为是人的生命的一部分,是人理想的精神和灵魂的归处,自然可以涤荡人心的污浊,净化人的灵魂。因此,华兹华斯的自然观关注的是自然对于他灵魂的影响,他认为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以实现人的主体价值为基础建立的联系。华兹华斯在《丁登寺》中所展现出的以人为价值主体的自然观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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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论自然的作用。

  在《丁登寺》中有大量自然给诗人以慰藉,给诗人以力量,在身心疲惫时给诗人的灵魂以涤荡的描述。“然而,当我独居一室,置身于城镇的喧嚣声,深感疲惫之时,它们却带来了甜蜜的感觉,渗入血液,渗入心脏,甚至进入我最纯净的思想,为我恢复恬静”“我凭借它们还得到另一种能力,具有更崇高的形态,一种满足的惬意,这整个神秘的重负,那不可理解的世界令人厌倦的压力,顿然间减轻”,华兹华斯在诗中大量描述了自己对社会现实感到失望痛苦之余,自然给予他的力量和慰藉,带给他一种“愉悦”,一种“升华的意念”。作为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的文学观念中始终强调一种自我意识和主体意识。当他发现在现实社会中无法实现自我价值的时候,他才将目光重又转向了自然,并在自然中得到了自我价值的实现—“一种动力,一种精神,推动着思想的主体和思想的客体穿过宇宙万物,不停地运行”。他将自然视为“一种动力”,本质上就是希望自自然中得到一种肯定的力量以提升自我的精神和灵魂,在自然中达到自我价值的认定和实现。


Ⅱ.论人与自然的关系。

  华兹华斯在《丁登寺》中这样描述他与自然的关系“我欣喜地发现,在大自然和感觉的语言里,隐藏着最纯洁的思想之铁锚,心灵的护士、向导和警卫,以及我整个精神生活的灵魂”。他认为自然是自己心灵的“护士、向导和警卫”,也就是说他将自然看做是自己人生的一部分,它保护着自己灵魂的纯净,给自己的精神以指导,抵御现实的苦痛对心灵的损害。在这个关系里,人占据着主体地位,而自然则是归属于人的精神世界的一部分,是从属于人,服务于人的。他强调自我的首要地位,而自然却是一种肯定的力量,使人清醒和恢复,给灵魂以引导。因此,在华兹华斯的自然观中,自然和人和谐但不混融,统一但分主次。人们应当和自然和谐相处,因为自然就是人生的一部分并且给予人的精神世界以莫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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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论对自然的态度。

  华兹华斯在《丁登寺》中对自然流露出的态度应当是敬畏、自我和思辨的。诗中有诗人在孩童和成年时期对自然不同感受的描写“即时我像这山上的一头小鹿,在山峦间跳跃,在大江两岸窜跑,在孤寂的小溪边逗留,听凭大自然的引导:与其说像一个在追求着所爱,倒莫如说正是在躲避着所惧。因为那时的自然(如今,童年时代粗鄙的乐趣,和动物般的嬉戏已经消逝)在我是一切的一切”“那样的时光消逝,一切掺合着苦痛的欢乐不复再现,那今人晕眩的狂喜也已消失。我不再为此沮丧,哀痛和怨诉;另一种能力赋予了我,这一种损失呀,已经得到了补偿,我深信不疑。因为我已懂得如何看待大自然,再不似少不更事的青年;而是经常听到人生宁静而忧郁的乐曲,优雅,悦耳,却富有净化和克制的力量”。年少时自然是诗人躲避烦恼的地方,他“像山上的一头小鹿,在山峦间跳跃”,这时诗人从自然中获得的是纯粹的喜悦,他陶醉于自然带给他的自由和乐趣,因而少年时期的华兹华斯对于自然的态度更多的是纯粹的热爱和欢喜。到了成年后,经历了法国大革命的失败等现实社会的打击之后,华兹华斯对社会充满了失望,此时的他再次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时感受到的是“饱含着善意与友爱”的“美好的形体”。他在大自然中感受到了一种精神上的愉悦以及带给他心灵上的安宁的“欣悦而深沉的力量”,此时他眼中的自然是带有一种哲学意味的,因此他对自然的态度也从单纯的热爱转变为理性的思辨,在自然中审视自我,提升自我,对自然的态度升华为一种哲学高度的理解和敬畏。从华兹华斯对自然的态度的变化上,我们不难发现在他眼中,自然是一种理想的自我的存在,大自然的和谐、平静、神秘以及蓬勃的生命力正是他心中期望达到的完美的精神境界。他以自然观照自我,审视自己的不足,从自然中汲取力量以提升自我的价值,这在本质上就是一种以自我价值为主体的自然思想观。


  在华兹华斯的眼中,自然是理想化的自我的精神世界,人的灵魂从自然中汲取力量从而使主体达到一种更高层次的自我价值。自然予以人的灵魂以慰藉、引导、力量,自然与人是不可分割又不可混融的,自然即是人精神世界的一部分。一言以蔽之,自然是灵魂的归处。    


编辑 王莉丹

审核 郑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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