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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广西长安镇七月十四“送公老母”仪式
2023-05-19 16:20 李媛媛 

文/李媛媛


  针对七月十四中元节的相关节俗、仪式研究,可将其分为总体论述和个案研究两类。前者多从“祖先崇拜”、“灵魂信仰”、“孝悌观念”入手,对中元节整个节日进行源流、具体仪式事项、文化价值的研究;后者则以某个地区的具体节俗、仪式为研究对象,进行剖析。在相关论文研读、资料查阅和实际的田野调查中,笔者发现广西长安镇七月十四的“送公老母”仪式具有一定独特性。对此,本文尝试对广西长安镇七月十四的“送公老母”仪式的过程、可能性成因、价值意义三个方面进行较为全面的论述,希望能对广西地区七月十四相关节俗个案研究进行一些补充。


一.仪式过程

1.田野调查结果


“送公老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及其周边乡镇地区在七月十四中元节举行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祭祀仪式,仪式名称为笔者翻译,意为“送祖先”,其平话发音为[suŋ55][kuŋ214][lo35][nĄ35]。其中,[suŋ55]即“送”,[kuŋ214][lo35]是平话方言词汇,意为“男性年长者、男性老人”,最后的[nĄ35]则是“女性、母的”之意,因此意译为“送公老母”。


  仪式的主要内容为:(一)以家庭为单位准备祭品,并在家中房屋的正门门口进行祭祀,即“放桌”,平话发音为[tɕe55][tei214]。(二)“放桌”大约持续十五分钟到二十五分钟,整个过程以三次上酒为时间界限分成三个时段。家中最小的一辈需要在第二杯酒倒上后焚烧纸钱、纸衣、纸帽、纸鞋等祭品,并进行祈愿,同时就焚烧的祭品进行说明和“分配”。(三)祭品焚烧后即可倒上第三杯酒,随后燃放鞭炮,说明“放桌”结束。对祭品进行简单处理后,晚饭开始,需要分食祭品。(四)晚饭结束后,家中长辈需要将焚烧好的纸质祭品灰烬放进大型树叶(多为荷叶、芋头叶、芭蕉叶)中,包成方形或原型的“叶子包”,并在“叶子包”上插上一炷香。(五)由家中最小的一辈将“叶子包”放置流水处,目送其漂出视野范围内,仪式完成。


  需要补充的是,“叶子包”是此处描述的物体,事实上民众称其为“公老母”,即狭义上的“送公老母”仪式,仅指步骤(四)和步骤(五)。步骤(四)中的“在‘叶子包’上插上一炷香”,近年来也有变化:大约四五年前为插一根香,现在则多是插一炷香,也有插一对蜡烛和一炷香的。甚至有些家庭不用大型树叶包,而是直接用塑料袋装。将“叶子包”送到流水处时,当日在家的最小的一辈必须到场,一般年龄限制在六个月左右。


2.原有仪式过程口述


  事实上,在笔者家中长辈的口述中,“送公老母”仪式是与“接公老母”仪式相对应的。民间的说法是,祖先会在七月初七回到家中,之后这里又有两个不同的说法,一个是祖先需要家人举行祭祀活动进行迎接并一直“放桌”敬祖到十四,一个是祖先会自己回到家中。


  前者有相应仪式,但相关活动在长安镇当地大约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具体情况已不可考,只知道是有“放桌”这一步骤。“接公老母”仪式的消失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破四旧”有很大关系,文革结束后,相关仪式已大量减少。1996年柳州市遭遇特大洪水,融安县当地民众致力于“7.19”特大洪灾的灾后重建,之后相关仪式基本殆尽,80年代长安镇以外乡镇出生的一代已经很少有知道并进行“接公老母”和“送公老母”这两个仪式的了。其实按照一般群众心理推测,“7.19”特大洪灾后,相关祭祀仪式应该会兴盛起来。但融安县却恰恰相反,相关祭祀几乎销声匿迹。造成此种情况的原因,笔者尚在走访调研,未有相关推论,目前只能简单猜测为现代流行文化的冲击。


  后者则只是一种说法:祖先回家的初七当天,如果不下雨就坐车回家,如果下雨就是坐船回家,生人也需要根据天气避开相应交通工具,以免冲撞祖先祸及己身。不过现在这种禁忌已经很少流传,基本无人遵守。


二.仪式来源的可能性推测


  融安县是多民族混居的县份,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5%,文化背景复杂,大体上是苗壮侗汉四种文化杂糅,小范围村镇内各个姓氏家族又各有来源。在相关资料较为匮乏的情况下,长安镇的“送公老母”这一七月十四祭祀仪式的源流也就变得错综迷离了起来。


  实际上,卢敏飞的《壮族“牛魂节”、“祭祖节”探因》一文就已经明确指出,“送公老母”仪式来自壮族:“七月十五或十六日,是送祖日。送祖前,妇女用纸剪制成冥衣、裤、鞋、锅、房屋、船、牛、马和羊等形,按等份包好,按家中所存祖先名单,每人一包。包上除书‘故祖某某老大人受用’及子孙具名外,还特别警告:‘外鬼无名,不得争夺’。送祖时,将冥纸、冥包拿到厅堂、门外或河边焚烧,名曰‘烧纸’,然后将灰烬用芭芋叶或荷叶包成两包,由头戴斗笠的老人放到村外的路边、田头或放人江河溪流中,任其随波逐流而去,称‘送祖先回去’。”但文中并没有举例某一地区,在其他论文中又不见相关的类似表述。对此,笔者思考再三,还是决定抛开这一点,尝试从仪式本身进行解读,就其可能性来源进行合理性推测。


1.放河灯的变种


  河灯也叫“荷花灯”,一般是在底座上放灯盏或蜡烛,中元夜放在江河湖海之中任其漂泛。这和狭义的“送公老母”仪式在事象上有一定程度的相似。叶子在包裹住祭品灰烬后,“叶子包”被称作“公老母”成为祖先的化身,将“叶子包”放入流水中即是送祖先离开。放河灯是为了普渡水中的落水鬼和其他孤魂野鬼,但“送公老母”是敬送施事者自己家的祖先和逝去的亲人。具体目的和施事对象不同,两者仅是事象上的相似。


  可以肯定的是,放河灯习俗由来已久。在渔猎时代,渔民驾舟出海下湖时,会用木板编竹做成小船,放上祭品点上蜡烛,用彩纸作帆及灯笼放水中任其飘流,以向海神祈保平安,这一习俗至今仍在台湾、福建、广东的渔民中流行,叫彩船灯。西周时期,也有周公“灯酒逐波”的记载。而柳州自古便是桂北重镇,因历史原因多汉族移民。笔者本身的李氏家族就是明清时期的福建移民,周边村寨也多外省汉族居民迁居。这或许是个例,不能以偏概全,但放在小范围文化背景环境下,外来移民因素也应当被列入考虑范围。


  因此,单就事象表达这一方面,兼考虑移民迁居因素,可以推测“送公老母”仪式为放河灯的一个变种。


图片来源于网络


2.受壮族文化影响


  在资料查阅中,张恒艳的《作为家庭节日的七月十四——桂中地区高莲村“七月十四”节俗的调查报告》一文,系统地论述了广西来宾市高安乡高莲村“七月十四”的节俗。


  其中“关于七月十四节期,高莲村有一种神圣性解释:阿公(就是祖先)每年都在七月初七返回家中,在家接受子孙的供奉,过完七月十四才返回阴间。阿公的年纪大了,爱忘事,七月十五出门以后发现自己把伞忘在家里,又回家取伞。所以,十五送一次阿公,十六还要送一次阿公。所以,高莲村的七月十四都是到十六才结束”的表述与长安镇的“送公老母”仪式有很大程度上的相似。


  高莲村七月十四当天最后要祭拜“床头婆”,这在长安镇也有相关仪式,但不是在七月十四举行。笔者家中长辈口述:六月初六是小孩子的节日,要拜花婆,在床头给花婆留个位置,花婆就会保佑小孩平安长大。


  “‘祭祀’的壮语发音是‘公马’,意为:‘祖先回家’”,“公马”与前文提到的“公老母”的平话发音[kuŋ214][lo35][nĄ35]十分相似,虽然意义略有不同,但大意上都可译为“祖先”,这给“送公老母”一词的系统翻译提供了参考方向。同时,壮语借词的可能,也表明了“送公老母”仪式内含的壮族文化因子。


  由于时间能力有限,笔者在小范围问卷调研后,大致了解到广西内部地区内有类似祭祀仪式的还有:南宁马山县家祭、贵港平南县群祭(群众性祭祀)、崇左江州区庙祭、龙州县金龙镇庙祭。但长安镇“送公老母”仪式中关键的“将纸质祭品灰烬包起放到流水处”,在笔者目前的调查中只有南宁市马山县的家庭祭祀中有类似表述。


3.受宗教影响


  “七月半”原本是上古时代民间的祭祖节,“中元节”是源于东汉后道教的说法,佛教则为“盂兰盆节”。其中道教处理香灰的方式之一,即是将香灰倒入流水中,认为可以去除晦气和霉运。后来佛教传入中原地区,也是这样处理香灰的。和放河灯一样,将香灰放入流水和“送公老母”仪式存在事象上的相似。


  同时,在传统道教观念中,水与灵魂皆属阴。广西地区在七月半用鸭子作为祭品,除了时令因素外,也是因为普遍观念认为,水属阴,因此浮水的鸭子也属阴,适合祭祀祖灵。这或许也是“公老母”们的灵魂会寄在纸衣上,乘着叶子随水流回到阴间的一个原因。


4.地理环境因素


  需要介绍的是,融安县原为融州县,长安镇是桂北重要的水利交通枢纽,发达的水上交通让它成为了湘、桂、黔三省交界中心区域和商品集散地,是广西近代“四大名镇”之一。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融江仍是长安镇民众赖以生存的母亲河、生命河。融江养育了世世代代的长安人,祖灵们生前在融江上往来奔波、谋求生计,死后也由融江水年年在七月十四载着他们离开家。小孩们把“公老母”送到流水处,目送“公老母”们渐渐漂远,漂到融江,再漂到另一个世界,这是长安民众对融江的独特的群体情感。


三.仪式意义: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在我国信仰仪式中形成最早,并在数千年的时间里一直非常普遍地流行,追其主观原因主要有三:


1.精神寄托
  人为什么相信有灵魂?那是对亡人的思念。情感需求是祖先崇拜的一大内在情感动因。


2.重视孝道
  祖先对后代有养育之恩、亲子之爱,所以后代要对祖先尽孝:生时奉养身体,死后祭拜灵魂。


3.求助非自然力量
  从祖先崇拜的客观效果来看,在自我保护能力缺乏的年代,祖先作为一种超自然的力量能对族群民众提供心灵上的安慰和寄托。


  综上所述,广西长安镇七月十四“送公老母”仪式原从七月初七开始,有七天节期,主要有“接”和“送”两个部分,现简化为只在十四当天祭祖“送公老母”。该仪式的可能是汉族移民放河灯习俗的变种,受到广西地区壮族文化和佛道两教影响,内涵当地独特的地理环境情感因素。仪式的功能性主要体现在祖先崇拜的三个主观原因。


  中元哀思,遥寄亡人,广西长安镇七月十四“送公老母”仪式在田野环境中仍有着它的独特意义。


编辑 方美川

审核 游炜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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