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泽萍
依稀记得自己高一那年第一次读到余华的小说是《活着》,读到到动情之处泪水就会情不自禁的流下,那是一种在你安静时刻真正深入人的内心的情感,并给人一种温情,一种对活着难能可贵的感觉。然后再是《许三观卖血记》,这部作品让我彻底被余华的写作艺术和能力征服了。然后到大学的时候,上现当代文学的课程,第一次读余华的这篇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书中对这部小说的介绍是“《十八岁出门远行》是余华的成名作,最初发表在1987年第1期的《北京文学》上。”借此机会,谈谈读完余华这篇短篇小说后的一些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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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十八岁出门远行》这篇小说的名字起得很有吸引力。第一:名字通俗易懂;第二很容易引起别人的共鸣。“十八岁”这个字眼吸引我去阅读它,每个人都有过十八岁如花、如风一般的年纪。十八岁意味着什么?“十八岁意味着成熟、意味着成长、意味着托起父母肩上的重任。这个时候的你就应该懂得帮助父母干些利所能及的事情”。这让我想到了学过的民俗学概论课程里的人生仪礼之成人仪礼。“成人仪礼是为承认年轻人具有进入社会的能力和资格而举行的仪礼。”十八岁是一个人成年的标志性年龄,也是一个人难能可贵的青葱岁月。现在现代人对一些人的祝福经常会有那么一句话“祝你年年十八!”不难发现这个年龄是多么美好。而也正是因为这个刚与社会接轨的年龄,我们会遇到一些刷新我们之前三观的事情,我们也会为了适应那个“我们还未涉足过的社会”经历一些现实的困难与挫折。这篇小说以一个十八岁的“我”的视角,写出了“我”第一次出门远行的激动与好奇,也通过写我在找旅店的艰辛和充满正义、勇敢的我最后一无所有的无奈,那个漂亮的红色背包和身上的伤也在暗喻着这些是我为进入“社会”这所学校交的第一笔“学费”。是的,社会这一所学校是复杂的,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去适应。余华曾说:“人类自身的肤浅来自经验的局限和对精神本质的疏远,只有脱离常识,背弃现状世界提供的秩序和逻辑,才能自由地接近真实。”这段话无疑可以作为对这篇短篇小说的恰切阐释。
其次,通过仔细阅读这篇小说去理解所谓“余华的早期小说主要写血腥、暴力、死亡,写人性恶,他展示的是人和世界的黑暗现象。他小说中的生活是非常态、非理性的,小说里的人物与情节都置于非常态、非理性的现实生活之中。”这篇小说的“先锋”之处在与它不同于传统的写作手法,它打破了我们惯常的阅读经验。一般的小说的故事都是有头有尾的,有因必有果,但是读完这篇小说我发现有点“无厘头”,司机这样做是为了什么呢?难道他是和那些土匪村民是一伙的?那些苹果不是他的?小说中并没有交代这个司机这个人物行为的原因,而是留下空白,让我们去想象。是不是想不通的时候就可以去思考小说更深层的意味,这样写纯粹只是截取某个人生活中的某一个片段,虽然只是一个人行为的一小片段,但是目的达到了,通过对司机冷漠旁观和村民野蛮掠夺行为的描写,让我们感觉到了人性的恶与社会的黑暗,也更好的表现了小说的主题:表达了人生是复杂而曲折的,在一个人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遭遇到种种的艰难和挫折的道理。小说的结尾是这篇小说的点睛之处,余华采用倒叙的手法,写“我”在父亲的叮嘱之下兴高采烈地背着漂亮的红背包出门了。首先,这段对美好的回忆的描写与前面对现实残酷一面的描写形成了对比。其次,前面先写第一次出门远行遇到的事情,后面才写回忆,这是第一次出门远行。这也表明了少年的成长之路,现在才刚刚开始。又是一处引人联想的“药引子”,太妙了。
再次,小说中描写的情节略夸张,这是否是为了达到日常经验以外的另一种真实呢?正如余华自己说:“当我们抛弃对事实做出结论的企图,那么已有的经验就不再牢不可破。我们开始发现自身的肤浅来自经验的局限。这时候我们对真实的理解也就更为接近真实了。”是啊,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在电视上报道的一些新闻常常令我们瞠目结舌,是世界的复杂还是我们经验太少,两者皆有之,才会造成一些现实的假象。夸张,是为了达到某种表达效果的需要,对事物的形象、特征、作用、程度等方面着意夸大或缩小的修辞方式。在这篇小说中的我是一个从小在山沟沟里长大的,还从未出过远门的农村孩子,还未见过外面的世界,所以对于一切都很好奇。而且在小说一开头也写了我对自己成长的重视:对第一批来自己下巴定居的胡须”,这是“我”长大之后在生理上的变化之一,余华这样写形象又贴切。而且开篇第一句话“柏油马路起伏不止,马路像是贴在海浪上”,写出了路面、山路崎岖,天气的炎热,也暗喻了自己将来在社会上也如同马路一般漂泊、曲折。第一次出门远行的人一路都会充满好奇心,观察着自己从未见到过的一些风景,所以尽管“我”走了一天,也不觉得累,因为自己除了离开旧事物外的一切都觉得是新奇的。这些细节无比的真实。贯穿这一次远行的是“旅店”,表达了出门在外的人对能有一个安身之所的渴望。但我和司机的故事就显得有些夸张了。我出门刚接触的第一个人是正在修车的司机,当“我”奋不顾身为司机阻止抢劫苹果的山民时,司机却看笑话似的袖手旁观;当“我”遍体鳞伤倒地不起时,司机却偷了“我”的背包与抢劫者一起离开。这些荒诞的事情就像一颗炸弹,将“我”原本的价值观摧毁殆尽。“我”在十八岁时怀着热情和梦想第一次出门远行,现实世界却给“我”当头一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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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作家余华的细节描写写得很有人性的温度,这是一个作家难能可贵之处,这种感觉是影视剧拍不出来的。余华曾坦言: “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尝试着去理解余华说的这段话,是不是生活因为有了“人性”这个东西的加入而变得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然后读了《十八岁出门远行》才更加的理解了这段话,小说中的我是一个尚未涉足社会的十八岁小青年,对社会的理解首先是按自己的那一套来对待,然而现实与自己的内心却是相差得那么远,小中的“我”只是一个十八岁青年这个符号化的象征,代表着一般的年轻人,那么社会中的人总会经历不同的事情,人性总会随着经历而慢慢或者刺激性改变或者故意被阴藏,那么生活就会变得真假参半,或许这个状态才是生活本真的面目。孟京辉是这样评价余华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能有一两个能用自己的文字把它写出来的人是很幸运的,能把有形的东西变成无形的东西真是太伟大了,余华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作家余华通过自己的写作把生活中有形的东西变成小说中无形的千姿百态的情感?先锋小说是指吸纳了西方现代主义(包括后现代主义)的观念和技巧,通过新的价值取向与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发生决裂的一种小说。先锋小说属于纯文学之一种。余华是一位有着独特生活体验的作家,对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现代文化都有很深的了解,是中国早期先锋文学的杰出代表。不得不说余华的人生经历很丰富,而且很擅于捕捉那些人的微妙的情感,并通过自己独特的写作方式展现在读者面前。读了他的《活着》很受触动,很容易突然就被某个人物的回应、行为打动而潸然泪下。《许三观卖血记》里对卖血后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描写,和名片段之嘴炒红烧肉不禁令人拍案叫绝,真实与不真实的这个度余华把握得太妙了。这种感觉是电视剧不可能拍不出来的,因为每个人读完这部作品之后,脑海中都会加入自己的主观的经历和想法从而形成这段文字在自己脑海中的场景,这是一个作品“再创作”的过程,这个是电视剧拍不出来的,文字直观的呈现在眼前的无需再通过其他媒介的加工,而破坏掉自己这份独一无二的感受了。
编辑 顾芸萍
审核 吴春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