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烨桦
顺着泛黄又蒙灰的缝隙,我望回遥远的十九世纪。
那时,浓而刺鼻的白烟像巨虫一般噬咬着天穹纯净又难以复刻的蓝,写实艺术高傲地将浪漫主义与古典艺术挤下神坛,火车发着兽一般的狂吼,将白色的人们送上了“远征”的旅途。
与此同时,一本名为《红字》的长篇小说在一个名叫纳撒尼尔·霍桑的男人笔下写成。
一场饱含血与泪的反叛,一场关于爱和勇气的剧作,在这时正式拉开帷幕。
在此,我想向各位推荐长篇小说《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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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悲歌”之大概
《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创作的长篇小说,发表于十九世纪中期。该书讲述的是发生于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但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因此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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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样说,《红字》所讲述的是一场复仇,一场由医者运筹的充满恶意的复仇;是一次挣扎,一次光辉英俊的布道者在情欲与信仰之间的挣扎;是一场救赎,一场女性打破传统、撕毁教条后对自身情欲与人生意义的救赎。文学之海浮沉无常, 《红字》却在这翻滚千百年的波涛中获得了不少的赞誉,激起了不小的浪花。作家余华对该书大加赞赏,在自己所著的《高潮》一文中说到:“读尽《红字》,读到了忠诚与眼泪。”直到现在,人们也一直将《红字》奉为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以及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观其大概,品其赞誉,我只觉得,《红字》可读。
二、“悲歌”之亮点
大胆的选材背后,是”解放女性“的现实意义。十九世纪,一个诞生于机械轰鸣中的让人难以忽略的世纪。器械上相互咬合的齿轮带着整个社会一同转动,火车在铁轨上轧下的除了一道道黑痕,还有人类发展的史诗。在那时,更容易驾驭机械从而掌控生产的男性以生产力做权柄,打造了一个与以往不同的父权社会。男性想要占有全部的财富,拒绝让女性来分一杯羹。他们知道,女性在获得经济独立的同时,将不再满足雌伏于他们的羽翼之下,会努力寻求独立的思想和更为广阔的天地。因此,1848年第一次妇女大会召开,女性对扭曲的父权社会发起了攻势。
《红字》的创作与当时激烈的妇女运动几乎是同时的,霍桑在匆匆流过的千万灵感中抓住了“女性解放与独立”这一缕进行创作,以一个女性打破婚姻与宗教的束缚去追求真我保护真爱的故事为武器,向几乎快要固化的父权社会划出了华丽的一刀,为追求自由平等的妇女们吹响了入阵的号角。在一个即将定型的父权社会中以女性解放的故事为选材,这无疑是大胆又极具现实意义的。
独特的阅读体验,在探察叙事技巧中产生
虽然叙事学作为一门学科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得以确立,但与此相距百年的霍桑在《红字》一书的创作中却运用到了许多叙事学上的专业技巧,在叙事技巧上做到了极致。
首先,《红字》完成了“叙”与“事”的分离,主要情节的展开与叙述并非同时出现。开头,众人在行刑场地外对海丝特的过往议论纷纷。而所谓的过往发生于时间轴前端,议论作为叙述出现在时间轴后端。事件与叙述的分离所产生的错位使读者获得的信息注定是破碎的,更易于引起读者的好奇。而摆脱了“叙述与事件发生并行”的“上帝视角”也让整个小说的叙述更加贴近生活,贴近事实。
其次,《红字》的叙述时间是独特的。《红字》整体上采用了倒叙结合正叙的叙述手法,将海丝特被行刑这一情节放到较前的位置,调动读者兴趣的同时又吸引了读者注意,被放在后面的作为起因的“婚外情”内容也就不再引人注目。这一内容对故事主题的干扰被绕过,给读者一种“书中故事不是背德婚外情”的观感,这一安排可谓绝笔。
霍桑超前的叙事技巧让《红字》整书获得了一种难以言说的魅力,细细阅读,发现甚至使用这些技巧,也不失为一大乐趣。
“主演”性情之多面,折射人性之复杂
以波士顿黑灰色的土地为舞台,三大主人公轮番上阵,上演了一出饱含血泪的爱情悲剧,而三位主人公的形象又是复杂的、多面的。
与“固定扮相”的一般演员们不同,波士顿大舞台上的各位在肉眼可见的“盛装”之下,还有一套难以察觉的“内里”:医生齐灵渥斯是复仇大局真正的犯人,却也是婚姻里被背叛的一方,同时他还是个舍得把所有财产继承给女儿的父亲。牧师丁梅斯代尔虽是光辉英俊的布道者,在权威与大众的目光下也有虚伪懦弱的一面;白兰一方面诚心悔过,善始善终,另一方面却表现出始终不屈的叛逆心理。她的忏悔与反抗一直交织滋生,有时让人难辨彼此。多重的人物性格像是一面棱镜,接入读者探察的目光后,又散射出复杂难解的人性。
顺着霍桑打造的棱镜,我们也能让目光得以折射,看向自己的内里:是像齐灵渥斯一样受到伤害就要奉还千百倍,还是像丁梅斯代尔一样为了保持圣洁与光辉去选择懦弱与虚伪,又或者是像白兰一样在温柔与顺从的同时保持一份不可撼动的,可用以战胜万能的叛逆……
霍桑分析的不只是血泪悲歌中的主演,还有泛黄纸卷外的观众。借着他们的形象,我们或许能够遇见陌生的“另一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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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与“画”的结合,非凡的美学感受
霍桑是一个以新殖民地景象入画的“新印象派画家”。受当时盛行的写实主义影响,他用文字搭建的场景充满了美学技巧与画面感,给人一种“他不是作家而是画家”的错觉。他手下的每一张稿纸仿佛都能延展为画布,他笔下的每一个篇章仿佛都是一幅油画。
开篇,海丝特的行刑现场,代表羞辱的刑罚作为颜料,将周围的一切染成了灰色:狱墙是灰的、不远处的居民区是灰的、海水是灰的、围观者的衣着是灰的。
灰色的主色调已经确定,海丝特在这时被押往行刑处。路旁是大片的肆意生长的野草,这让画布上又有了新的色彩——片状却不被均匀涂抹的绿。墨绿之上,野草之中,有一朵玫瑰绽开了它的花苞,那是饱含着欲望的红,是似血的红。
至此,画面的色彩进一步被丰富,亮度偏低的墨绿里又有了热烈的红,片状的涂抹区域中有了点状的存在。灰与彩,绿与红,片与点,霍桑像新印象派一样以光线拆分出的七原色为颜料,在三重对比中让普通的文字有了油画上颜料层层堆叠的特殊质感。
霍桑对于色彩的处理,让《红字》不只是一部小说,还是一本画集。翻开《红字》,读者除了为人物命运的起伏跌宕而揪心,还能在霍桑精心创作的一幅幅“油画”中获得极致的美学感受。
三、结语
翻过《红字》最后一页之际,纸页间的气流将我周围的一切像风吹散沙似的全部吹走,裸露出来的是千百年前的波士顿。我穿着黯淡的粗布衣,看着一个心含烈火的柔美女子牵着她活泼似火的幼女,抵抗着周围恶毒如火的非议与诋毁,走过一场场凶猛如火的风波。最后,我低头看,是女子为爱人和自己打造的墓碑,上面刻着这样一行铭文:
“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
编辑/王莉丹
审核/郑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