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辉宇
是粘稠的雾气,像随时都会凝结一般,牛奶一样浓,近乎纯白,完全模糊了我的视线。能见度低得令人恐惧,我甚至无法辨别我伸出的手掌是否五指俱全。
浓雾里,我一路跌过去,盘虬的树枝横卧在路上,时而绊我一个踉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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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天谢地,终于到了!这该死的鬼天气!”
路的尽头是我的洋房,红顶——尖的,欧州风格的设计,最高的那个尖顶旁边探出一个石泥烟囱,褚红的瓦片在白日似乎能够点亮这片毫无趣味的小山坡。可惜现在是晚上,一个雾气浓得让人恼火的夜晚。
门照例是虚掩着的,缝里透出鹅黄色的光。
我想她还在暖炉旁等我。
她——我的妻子总是等我回家才肯休息,无论我归家时是子夜还是凌晨。前些日子我在舞厅烂醉如泥,一宿未归,她竟在客厅坐到天明!我瞧见那副逆来顺受的倦容就火上心头,宿醉留下的昏沉疼痛一瞬间便在脑子里炸开。那天清晨,我揪着她的长发破口大骂。要说骂了什么?无非是骂她糟蹋了我奔波多年赚取的成果,骂她过惯了穷日子活该受苦。可我见着她满眼的红血丝又突然泄气——无论我如何骂她,她就像个破布娃娃似的毫不还口,也不与我哭诉枯坐一夜的劳累。我不能看着这女人的眼睛啦,我总觉得那里面盛了一滩死水,任由我如何发泄也不会激起丝毫波澜。
这女人……哎!这女人!
她生得漂亮,我为她定制当地最好的洋装,她倒也顺着我的意思穿上——她从来不会忤逆我。只是……我想你必定没见过在洋装外边套上围裙的,那就像是用包烧饼的油污了的纸袋包一条钻石项链那般滑稽可笑!我想若不是我大发雷霆,她还会延续这可笑的穿着。
进门是备好的拖鞋。
这是她多年不变的习惯——她总是无微不至的。
脱了大衣,寒气争先恐后地从领口钻入我的针织衫,冻得我猝不及防一个哆嗦。
——这鬼天气!
哦——暖炉!暖炉没开!
难怪我觉得与往日不同。
她很怕寒,冬日必定把暖炉烧到最旺,直到热量盈满几乎整个房子。因而我每次在玄关脱大衣都不会觉得过寒,只需循着她留的灯一路走到客厅的暖炉旁边,寒气便会被尽数逼退,甚至有时烘热得泛出薄汗。
——灯?这次的灯似乎也不似平日,不像是通向客厅的,倒像是……
是卧室。
“该死!搞什么!”
我蹙紧眉头,煞是不愉。
她睡了?
我心里恼得很。
她竟没燃着火炉等我——今天?这样大冷的天!她在干嘛?该死!这该死的女人!
唉——我不是早希望她如此吗?
我常常晚归,不愿她等我。
——如今又是发什么脾气呢?
算了。算了。
卧室的门敞着,十分亮堂——这是侧卧。
我的眉头蹙得更紧了,方才的郁躁更甚一重。
我从未撵她去侧卧!
这是要与我分室而居?
这不知好歹的女人!
我一步并作两步跨进去,虽恼火却仍旧不自觉地放轻步子——无论如何,她是个少眠的人,她是睡去了,我也断然不会即刻问罪的。
可我刚跨进去,又是一个哆嗦。
真要命——窗户,那窗户大开着,唯恐寒风无处灌入似的。
冷得彻骨。
“该死!”
我低骂一声,赶紧上前闭紧窗户。
我草草地回头望她——她倒是睡得安稳,全然不顾这呼啸着的寒风。
“亏她吹着这么冷的风还能睡得着……”
不对劲!
暂且不谈细致如她绝不会忘记关窗,这房间里的温度几乎与室外无异,她那么怕冷又寡眠的人,怎可能在这样的夜里睡得安稳?
狂潮般的,我心里涌入浓烈的不安。
我一步一步地缓缓地走进她……
那是一张惨白的脸!
我对着掌心哈气,仿佛用了一个光年的时间之后,我伸出手——颤抖着——触摸她的脸颊。
冰冷的!
是风吧?……对!风……风太冷了!
颤巍巍地,我掀开一角被子,探一只手进去,想感知她的体温。
我却触碰到一个硌人的角!
扯着角,我拉出来一叠折得齐整的纸——不是我们如今已然用惯的牛皮纸,而是泛着油香的毛边宣纸。
那纸最表层的一张写着两个分明的大字——“遗书”。
我两腿发软了,散架一般跪倒在她床边。
前弓身子,我怔怔地望她。
她的头发今日是盘起来了——我都没察觉——发髻上斜插了一只木簪,簪头缀一小颗翡翠。
我曾见过这发簪,这是她母亲的遗物。
也许是盘起的头发硌着后颈,她的脖子要比平日后仰,面上施了脂粉,不厚,薄薄的一层胭脂浮在青白的脸颊上,泛出诡异黯淡的红色——我想她应当是希望走的时候好看一些,可这并不见得明媚的红唇只是映衬得床上无声无息的人的面容更加苍白泛青。
我下拉一点被子,又一点——用我止不住的颤栗的身体和被室内低温冻得几乎僵硬的手指——我不知道我到底重复了这个动作多少次,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能看清楚她打理好的、久未曾见的装束了。
她身上是一件古法的织锦旗袍,透着春日万物复甦的嫩绿的白色布料上开着一朵又一朵或浅绿或淡紫色的绣球花——她曾与我说,比起已经成熟的紫色的绣球花,她更喜欢还未长好的嫩绿色,好像花和叶融为一体一样,清浅地、不张扬地,也青涩地吐露浅淡的欣喜。
这件旗袍,是我们刚结婚——说是结婚,其实也不过是去民政局照张照片,领了证——那会我们省吃俭用买下的,作了聘礼,也作了嫁妆。这么些年头过了,这旗袍旧了,可是她如今穿着,却也半点不逊色,许是她体态玲珑,反倒是比少时更多韵味。
似乎一切如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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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已经许久未见她着一身旗袍了。
富商军阀、先生小姐都偏爱西洋服饰,纵使是着旗袍,也多配上蕾丝的面纱和夸张的礼帽,那旗袍也穷尽了法子作出新奇模样。于是我便强说她穿那样的洋装或是旗袍——然而洋装她初还来点兴致,只是那样的旗袍总不肯穿。
我该知道的,我早就知道的,她爱的是清浅如春日生灵萌蘖的浅淡。
我一直知道的。
深深地,我吸一大口气,冰凉的空气锥得我鼻腔发疼,那冷凉的痛感一直灌入肺里,蹿遍了我身体的每一寸,甚至头发尖儿。
我反倒是清醒了些。
我展开信纸。
……
寒冷掩去墨香,她娟秀的字还是旧时模样。
编辑 游炜健
审核 王莉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