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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遗书(下)
2022-11-11 10:26 刘辉宇 

文/刘辉宇


致我深爱的、我的丈夫:


  今天真是冷得要了人命似的,我为我未能在家守着烧旺的炉火旁等你归来表示抱歉,这是我作为妻子的失职——我今后也没法再做一位妻子了,你要好好照料自己,少喝些洋酒,虽然你总说洋酒不醉人,可我晓得你嗜酒如命,总是伤胃的。这本是我该日日叮嘱你的,可我等得太久了,我熬不过去……


  备用钥匙在主卧床头——你总忘记带钥匙,因此我即便今天也没敢闭门,上苍保佑今日不会遭贼。我想这样冷的冬天,贼也怕寒的……我就要死了,可你得好好活着,这个家是你的,我今后无法守着你、守着这个家了,可你得好好活着,你如今春风得意,要好好活着……


  人死前总是多想,我不是话多的人,可如今却满腹话语,像是累积了一生,你必是不听,那我写着罢,这些年的心想,都写着罢。写完了,也权当做你看完了。


  我听杨家太太说,在西方,人们在死前会像看电影似的看到自己的一生,这叫走马灯。可残忍的是,就算是看过了这一生,被黑白无常领去奈何桥的时候还是不得不喝下孟婆递过来的汤。我有时会想,这孟婆汤是个什么味道?——这是傻话,可我还是将要喝着了,然后把我这一生都给忘掉,忘掉我多病早逝的父亲母亲,忘掉和我一同长大的姊姊,忘掉你。这又是何必呢?我是贪念我这一生的,可我到底是太累了。余生?余生已经不需要我了。你说,我现在脑子里满是过往的日子,这算不算是走马灯呢?


  要说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还是我妈。她弥留之际我不在她身边,爸说她病得最重的半年夜夜唤我的名字,平生最后的夙愿不过是死前再见见我这个不孝女一面——十五年啊,我跟了你走了十五年都没回家,哪怕一趟!我不怪你,我爱你,跟你走是我这辈子做过最勇敢的决定,倘若再回到十六岁那年,我照样会跟你走的。可我悔啊!我怎的就如此懦弱,没勇气回家一趟?我知道我爸当年吼出的“断绝关系”是气话,可我究竟没脸见他们,谁想到这一别便是我妈妈的一生。哎——哎!


  二十五岁那年,我随你来到这个城市,第一眼便为它的繁华震撼——矗立着的圆顶尖顶的西方建筑、各色的霓虹灯和彩色的墙壁,还有香水味扑鼻、衣着华丽洋装的妇人。酒绿灯红、奢靡华贵,我俩的颠沛流离与这座城市格格不入。那时我没料到会在这座城市过完我的后半生,就好像我没料到你会如同吸了鸦片一样迷上了这座城市。我不会忘记你那时的眼神——那是满目炽热的期切与向往。


  我当初因你永不妥协的眼神而爱你,从此交付一生。谁能想到我亦是因为你一往无前的追求怨你,从此蹉跎一生。


  那时候,你抓住我的肩膀,紧紧地把我拥入怀中。你说你要在此功成名就。我怔怔地看着你眼里几乎称得上是狂热的东西,像是受了你的感染一般点头,心里头随着你对这座城市里的我们的未来生出向往。那时候我们都还年轻,我们都被这座城市迷了眼。


  可我实在是说不上喜欢这座城市的,不过短短一年,它植根基底的污秽、它刻在骨子里的冷漠和假意虚伪的寒暄消磨掉了我不多的热情。上流社会、上层阶级与我何干?我只不过是一个习惯了旧事的旧人,这城市也不过初见新鲜,久了便像是女人脸上铺得太厚的脂粉,空洞苍白,徒有其表。我深深地思念故乡的绣球花和我们手牵着手磕磕绊绊又无语伦次地说着“这花真漂亮”的日子。


  可是你,我亲爱的丈夫,你简直中了这城市的蛊了!屡败屡战、愈挫愈勇!多少个相对无言的日子,我想开口劝你离去,却每每被你即便疲惫到泛着满眼血丝却仍旧不肯熄灭的眼睛噎住喉咙。我突然明白了,你是属于这个城市的,你就应该活在这样的城市的,我是你的妻子,我该支持你为之奋斗的事业。奋斗是这样苦的一件事,比起你,我的那点忧愁算的了什么呢?你那时候只有我,如若连我都开口劝你放弃这个城市,你该会多么孤立无援啊。终于,我还是拾缀好了心情,试着再一次接纳、融入这个城市——为了你。


  又是五年,我已是而立之龄,你也总算是打拼出了名堂,柳暗花明了。你终于遂了心愿——“在这座城市功成名就”。可我,我却归心似箭。富裕了,也有了点所谓的地位,我才终于有了回家一趟底气——我总是执拗地向父母亲证明我过得好,证明当年跟你我没有错。我那时候还不知晓母亲过世的讯息,兴致勃勃地带回去占了半边行李的城市里的珍奇玩意儿,却只能够将之埋进土里。你一直与父亲怄气,为他当初的对你的羞辱耿耿于怀,于是怀疑他不肯见你……好吧,我不得不承认,我为你不与我一同回去编织了诸多借口,可是说久了也便信了。总之,你到底没能跟我一同回家探亲。或者是因为你父母早亡,不情愿勾起往日悲恸的回忆?你似乎总是极力摆脱过去的,你好像时时刻刻要埋葬了它,然后活成仿若出生起便是今日的这等模样。


  我们住过多少个穷巷?摸爬滚打从东边搬到西边,却还是一等一的穷苦。你总是用尽力气挣扎,然后又用仅有的余下的力气拙劣地在我面前粉饰黑暗,强装镇定。可我、我怎么会不知道?多少个贼走狗吠的夜里,我背对着你抹眼泪,不是因为这日子我过得苦——你那时候总问我“苦不苦”,笑嘻嘻地跟我说“明天不会比这更苦的,一切都会好好的。信我。”——是因为你承载了太多,而我又无能为力。我痛啊,痛我的无能。


  如今富有了,遗憾的是,你再也没问过我“苦不苦”。于是我这才明白,你当初问我的时候是以为我“苦”的,其实我不觉得苦的,与你共苦,那苦便是甜的。可是现在,你不觉得我“苦”了,我却是有苦不能言。我许是不知足、不知福吧,我怎样还在这样漂亮的房子里觉着“苦”呢?


  这座城市,这座城市是吃人的!我初见时候还不知道它会蛊惑人心到这地步!


  约莫十年前,你变得愈来愈叫我担惊受怕了。你开始学起了洋话,吃起了西餐,穿绅士的西装,戴精致的袖口和领带。你要求我学习洋文化,学写我如今仍旧不可全然看明白的洋文字母。


  事到如今,我也不愿瞒你,一年里回家探亲的这半月是我最舒心的,我像是食髓知味一样愈发地怀念家乡混着青草味的泥土,怀念邻家婆婆浓重的口音和坡上那家孩童总习惯光着的脚丫子。而在家?在家我总是守着这偌大的洋房,像一只被装在漂亮盒子里的木偶,你若回来,这木偶便提着线活动活动,你若离去,则又像丢了发条一样怔怔不语了。我常常是一发呆便是一个上午,桌上有西式的甜品,曲奇或是慕斯蛋糕——但我还是思念家乡的桂花糕——我总是无目的地吃着,所以总是不知不觉填了肚子,于是总不愿做饭,但是又不曾提前知悉你是否要回来,于是又活过来了去厨房……


  你本该与我回家乡一趟的。晚了,那儿已经没有需要探望的人了,连姊姊也随了丈夫搬去了我不曾踏上的土地——我们总是在老家见面的,这时候父亲母亲都走了,我们好像突然失去了彼此年年探访的理由,即便是去,也总是停留数日便匆匆地又走。姊姊的家不是我的家啊,那我的家在哪里呢?


  父亲走的那日,我和姊姊守在床前,我眼睁睁地看着他断了气儿,简直哭成了泪人。我早归,想要请你与我同去参加父亲的葬礼——你不知道我下了多大决心,我知道你是不愿意回去那儿的,旁人提及时你都会脸色大变。你总是不情愿想起来孤苦无依、遭人白眼的那段日子,就好像你再也不曾去过我们当初住了好久的那个巷子。


  我不是个称职的妻子,也不是个称职的女儿,我亏欠得太多,却恬不知耻地这样一了百了了。


  而我究竟是心愿未遂的。

 
  上个月是我照例归家的时候,我本是欣然前往的,不曾想到父亲——那个眼神锐利如鹰、叫你和我都不敢直视的男人,因旧疾复发卧病在床,撒手人寰。我不敢想,他蜡黄的面皮上爬上了多少褶子,一对眼珠子又蒙上了多少灰尘。他难受,说不出话,却时常张着嘴,艰难地闭合。只有临终时,他像是用尽了此生的力气,紧紧地抓着我和姊姊的手,一遍又一遍地唤我们的名姓。他的声音,连同他眼角那一滴浊液,滚落在一片模糊的视野里。


  我想,我要是忍得住泪水,也许可以多看他一眼。


  那段时间,我总去看他,总遇到姊姊,总毫无征兆地哽咽。


  又歇两天,我便决定过来——我想带你回家一趟,给我已故的父亲母亲上几炷香。还想一道去看看你早早离去的双亲。


  为人子女,生前倘若不能尽孝,定会悔恨终生。然而这悔恨既然已经无法改变了,我们只能多探望探望罢。


  火车的鸣笛声仿佛还在耳边,在走过许许多多次的繁荣的街道上,我见你挽着一位年轻漂亮的女郎。


  我记得她,她很漂亮,眉目动人,是个生机勃勃的美人,我随你去宴会的时候见过她,见过便没忘记了。并非是因为她生得明媚,而是你看她的目光实在温柔。


  杜蕾,杜将军的女儿,金贵的大家小姐,举手投足间都是你口中上流社会的优雅高贵。


  杜将军的掌上明珠,难免骄纵,你若要娶她,得多点耐心,别冷落人,切忌意气用事。


  我是将死之人,没必要留个妻的名头,倒给你添烦,离婚协议书和遗书放在一起,我已经摁过指印,也签好了名——你总得给人一个正正当当的名分。


  我就要走了,可你得好好活,我愿你和杜小姐一生同心,白头偕老。


  末了,请你代我将衣柜里的家信和钱财寄给姊姊,我在信里未提遗书一事,你切莫漏了口风,叫她心中再添悲苦。


  我走得轻,父母不在,姊姊有人照顾,膝下也无儿女,独独担心你。


  你好好活。


  老天爷保佑。


                                                            妻榕


图片来源于网络


  泪水落了又落,寒风灌进来,锥在脸颊上,生疼。


  在昏暗的穷巷子里,我以为富与贵便是幸福,然而……


  我望着她的遗容,一寸一寸地把她的眉眼刻进脑中。


  我轻轻地将唇贴上她的。


  ——吻我已凉透的此生至爱。


尾声      
  夜色已尽,又是一日,最热闹的街道上,商贩们兴致勃勃地谈论今天的大新闻。


  “听说吗,昨晚那谁的别墅——”


  话音未落,话头已经被另一人接过。


  “秦老板!他家的漂亮房子,一把火烧得精光!——可惜啰!”


  “他有钱人家的房子,烧了就烧了!哪用得着你来心疼。”


  开口的是个卖玉石玩意的男人。


  “要只是房子没了倒也还好,你们听说了吗——人没跑出来!”


  “还有这事?”


  两人还在一人一句地搭话,这时一位身着富贵的女郎快步走过来,张口便是一句——


  “你——你说说,他怎么了——我是说秦老板!”


  卖玉石玩意的小贩望她一眼,随即讨好地堆了个笑容,面上却还显示起犹豫地不忍来:“这——据说是死了。说是他和他太太都给……葬身火海了。”


  旁边的小贩随即插嘴:“那可是个美人,心地也好!还在我这买过头花哩!这位小姐,你长得这么漂亮,要是戴上我们家的头花,一定会美若天仙!要不要试试?”


  女郎正怔在原地,她听小贩问她,摆了摆手,神色恍惚地进入一片熙攘之中。


  “飞来横祸啊……”


  她身后,小贩还在感慨着。


  ……


  “老板,您这是?”


  青年脸色大变,惶恐地望着秦老板递过来的信封,信封上两个大字:遗书。


  “秦启葬身在大火中,你在办公室发现了他的遗书——印章在抽屉里,钥匙在信封里,那是我的身份证明——遗产给你。”


  “这……我……”


  青年不知所措。


  应该狂喜吗?还是关心?也许老板是在试探我?可也用不着连遗书都准备了。这……


  秦老板从前便深不可测,如今愈加不可捉摸了。


  青年抬头望秦启的脸——在这个人面前,他总是低着头的,从“秦叔”变成“秦老板”起便是如此,如今却被莫可体察的直觉推动着抬头看他——那是张布满愁苦与疲倦的脸,仿佛一夜之间,生机全失。


  “你跟了我十年。十年前,我事业未成,你还是个十七岁的毛头小子。”


  秦启开口,模样却不似怀念往昔。


  “我无儿无女,遗产不给你,就没人可留了。”


  青年张开嘴唇,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看着秦启,仿佛回到了十年前。


  那时这个男人还年轻,正是二十余岁的大好年纪,在脏污的巷子里,他向自己抬了抬下巴——“洋烟不当顿,填不饱肚子,你要是戒得了白粉,我就带你打拼。”


  青年再次张开嘴唇,迟疑一下,又开口。


  “秦叔,你要去哪?”


  “回家。”


  半晌,一声沙哑。


  “可你家不是被火……”


  言到一半,青年禁了声。


  因为他看到了面前人的眼——那是一双干涸如沙漠的眼睛,正极目远眺,像是要一直望到世界的尽头。


  倏然,青年的眼眶润湿了,一滴清泪啪嗒一声掉在信封上,黑色的墨块像死水一样还没荡开就归于平静。


  青年突然意识到——


  他已经没有家了。


  ——这是他的遗书。


编辑 游炜健

审核 王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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