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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盔=“戴”头盔?行车莫要投机取巧
2020-05-25 16:13 张鑫玥 

文/记者 张鑫玥


  近日,南京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名摩托车驾驶员未戴头盔,于是上前将其拦停。民警发现该驾驶员确实“带”了一个头盔,不过是把头盔挂在车龙头把上,而不是“戴”在头上。(5月23日 扬子晚报)


  4月21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即要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必须戴头盔,小汽车驾驶人必须系安全带。通知下发后,众人积极响应,纷纷购买头盔,还掀起了头盔涨价的热潮。至此,笔者想问,“买了头盔,你按要求‘佩戴’了吗?”


  新闻中的男子认为自己“带”了头盔,所以理直气壮地和交警狡辩。可是,把头盔挂在车龙头把上,并未“戴”在头上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真的“戴”好头盔了吗?生活中,因为正确佩戴头盔而幸免于难的交通案例数不胜数,未佩戴头盔而遭遇危险的案例也比比皆是。若真等到发生危险,才想到“戴”头盔,“亡羊补牢”也为时已晚。


警察示范佩戴头盔(图片来源于网络)


  人们总能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推脱佩戴头盔,认为戴头盔麻烦、不好看,嫌夏天戴着热、不舒服,或者认为没必要戴……说到底,这么多的理由,都是因为人们抱着侥幸心理与“怕麻烦”心理,对佩戴头盔没有足够的认知,未认识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显然,骑行机动车不戴头盔,实属违法违规骑行之举。骑行不佩戴头盔,是在漠视法律的规定,是不重视自己生命安全的表现。由此,就更有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必要。


  交管部门曾做过相关试验,当电动车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年报,2012年我国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死亡人数分别占所有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26.74%和8.85%,其中,颅脑损伤是导致道路交通骑车者严重伤害、残疾以及死亡的主要原因,而佩戴头盔是降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碰撞事故中颅脑损伤和死亡的最简单有效方法。


骑行需佩戴头盔(图片来源于网络)


  不管是从个体安全考虑,还是出于公共交通安全考虑,“佩戴”头盔都应该成为每一个人骑行的必要选择。同时,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意识;公安交管部门也需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带”和“戴”音同意不同,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在生命安全面前,容不得一丝一毫的差错。


编辑 廖攸

审核 郑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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